福州市级特色小镇按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

    来源:福州日报    发布时间:2017-09-06 16:25    编辑:伊秀

本网讯: 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,福州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制定印发了《福州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细则(暂行)》。该细则将有助于加快形成引领示范一批、创建认定一批、培育预备一批的特色小镇良性发展格局,助力福州市经济转型发展、城乡统筹发展

本网讯: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,福州市特色小镇规划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前制定印发了《福州市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细则(暂行)》。该细则将有助于加快形成“引领示范一批、创建认定一批、培育预备一批”的特色小镇良性发展格局,助力福州市经济转型发展、城乡统筹发展。

《细则》提出,特色小镇创建以集聚特色产业高端要素为核心,着力打造创新创业平台,推进“产、城、人、文”四位一体有机结合,最大限度集聚人才、技术、资本等高端要素,打造生产、生活、生态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开放型市级特色小镇。

特色小镇的产业定位包括符合新一代信息技术、海洋高新、金融基金、高端装备制造、生物技术、节能环保、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旅游、健康、商贸物流、互联网经济、文化创意等支撑福州市未来发展的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,以及生态农业、工艺美术等传统特色提升产业。

根据《细则》,特色小镇的建设期限原则上为3年内,其中永泰、闽清等县可放宽至5年内。第一年新建类市级特色小镇完成投资不少于3亿元、改造提升类市级特色小镇完成投资不少于2亿元。建设期限为5年的,第一年新建类市级特色小镇投资不少于2亿元、改造提升类市级特色小镇完成投资不少于1.5亿元。

据悉,市级特色小镇按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,旅游类按4A级以上景区标准建设,并做好5A级景区发展规划。(记者 蒋雅琛)

更多新闻阅读:

泰国落地签费用将恢复为2000泰铢

国庆长假“相逢”中秋 提前催热旅游市场

江苏新闻周刊客服:025-66066100
【责任编辑:陆超】

江苏新闻周刊版权及免责声明: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XXX(非江苏新闻周刊)”的作品,均转载自其它媒体,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 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致电025-66066100 66066101,联系邮箱:724922822@qq.com。

分享到: